【政策】江苏省政府关于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财政政策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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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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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政府关于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财政政策的通知(苏政发〔2022〕31号)各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,省各委办厅局,省各直属单位: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,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推进美丽江苏建设,省人民政府决定,“十四五”期间在全省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实施对象政策实施对象为全省各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。二、挂钩标的和调节因子2021年度起,将各市、县(市)排放的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、氮氧化物、颗粒物、挥发性有机物等7项污染物总量作为考核挂钩标的。将碳排放强度作为调节因子。省财政将依据挂钩标的和调节因子收取污染物排放统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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