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众参与型碳交易的法理分析与制度探索:以广东碳普惠制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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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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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问题的提出习近平同志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,“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,必须坚持生态惠民、生态利民、生态为民。”在国内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,寻找低碳发展新模式的大背景下,广东作为国家低碳试点省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,率先提出实施碳普惠制。所谓碳普惠制,是将小微企业、社区家庭、个人等主体的减碳增汇行为量化并赋予一定价值,以商业激励、政策鼓励等手段与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一系列引导机制[1]。依据2016年《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和2017年广东省《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》,相关企业或个人通过自愿参与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(如节水、节电、公交出行等)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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